|
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,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,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,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委托"中心"对国营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、集体企业、三资企业、股份制公司、私营企业有关技术进口合同进行初审。此外,"中心"也向有此类需要的公司提供技术进口合同注册生效的代理服务,包括合同修改、审核、登记直至领取技术引进合同登记证。
技术进口合同初审管辖范围:
专利权转让、专利申请权转让、专利实施许可、技术秘密转让、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。
相关政策法规:
1、
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
2、
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
相关下载:
1、
登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信息网络管理系统》注意事项
2、
技术进口合同登记需提交的材料
相关网站:
http://www.techtrade.com
联系人:方 曣 周佳星
电话: 62702626-210/209 62752200-245
传真: 62757558 |